:据“中国驻韩国大使馆”大众号音讯,本年,韩国国会修订《刑法》,新增“公共场所带着凶器罪”。依据新规,无正当理由(如:工作需求、购买后带着等),在路途、公园等公共场所带着并暴露或许致人伤亡的进犯性用具,引发别人不安或惊骇的,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。新法施行以来,已有包含外国人在内的多人因违背上述规则被立案查询。
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示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:尽或许的防止在公共场所带着刀具、锤子等或许被视为具有进犯性的用具。如确有需求带着,请必须慎重保管,不要暴露,避免引起法令危险。